殘障人士及長者服務部(DAS) 公共監護人、公共保護人、公共管理員和代表收款人計劃

我們的計劃説明那些無法管理其基本個人和財務需求的人,以促進他們的穩定和健康。 我們還管理最近去世的個人的事務,他們沒有朋友或家人來解決他們的遺產。 這些計劃的範圍在加利福尼亞州法典中概述,並由三藩市高等法院授權。

我們的計劃: 公共監護人公共保護人 |公共管理員 | 代表收款人  

公共監護人 (Public Guardian)

公共監護人為那些由於通常由失智、創傷性腦損傷或其他疾病引起的認知障礙而無法保護自己免受虐待或剝削或滿足自己基本需求的個人提供關鍵的全方位服務。 這些服務是通過稱為保護的法律程式提供的,公共監護人必須由法院任命。

公共監護人確保獲得全面的服務,包括適當的醫療保健、社會工作服務和財務管理。 通常,由公共監護人服務的客戶沒有能夠可靠地提供這些服務的家庭成員或親人。

任何人都可以轉介給公共監護人。 大多數轉診來自急症護理醫院。 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致電 (415)355-3555 或發送電子郵件 SFPGReferral@sfgov.org

公共監管人 (Public Conservator)

法院任命公共保護人支援因嚴重精神疾病而無法滿足基本需求並接受自願治療的成年人。公共保護人有法律責任授權精神病治療和安置,與醫療和心理健康臨床醫生合作,並協調其他支持服務,以促進在盡可能少的限制環境中的健康和康復。

法院接受來自醫院和指定設施以及社區通過門診轉診途徑的監護轉診。 被轉介人必須符合嚴重殘疾的狹義定義,這些嚴重殘疾是由於嚴重的精神疾病或慢性酗酒而無法提供食物、衣服或住所,並且被法院認定無法或不願意接受自願治療。

此外,住房保護試點為少數患有嚴重精神疾病和物質使用障礙的弱勢成年人提供服務。

有關更多詳細資訊,請致電(415)355-3555。

公共管理人 (Public Administrator)

公共行政長官努力為三藩市人提供死後尊嚴,這些人去世時沒有可用的家庭成員或親人能夠處理他們的遺產或遺體。

公共管理員提供遺產管理服務,包括識別任何和所有家庭成員和親人,尋找遺囑和信託,計劃死者遺體的處置,定位和管理資產,監控債權人的索賠,審查稅收以及管理資產分配給繼承人和受益人。公共行政長官必須由法院任命,負責大型遺產。

如果我們的辦公室與您聯繫或瞭解更多資訊,請致電 (415) 355-3555 或發送電子郵件 SFPA@sfgov.org

代表收款人

代表收款人計劃為無法獨立管理其社會保障 (SSA) 或補充保障收入 (SSI) 付款和其他公共福利的老年人和殘疾成年人提供財務管理服務。

這包括支持參加公益計劃,以及與個案經理密切合作,提供預算支出。 代表收款人計劃幫助客戶滿足日常需求,保持健康和獨立性。

此自願計劃的參與者必須由其個案經理轉介。 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致電(415)35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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