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評估​​ 

對於收到的應邀投標書,將採用標準流程進行評估:​​ 

  1. 建議書會經過篩選,以確保符合RFP/RFQ/SOI 詳述的最低要求以及文件的完整性。若投標書有重大遺漏,此時可能會被拒絕。未達最低要求不得上訴。​​ 
  2. 作為制定 RFP 的一部分,OCM 會任命一個篩選小組。該小組的職責是評估並選出排名最前的提案推薦給執行董事,由執行董事進行最終篩選。提案篩選小組由在服務領域、計畫執行及計畫財務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人士組成。專案小組的成員應該多元化。他們都經過利益衝突篩選。符合最低要求的提案會轉交遴選小組。​​ 
  3. 建議書由審核小組根據 RFP 中包含的規劃階段中制定的評估標準進行評估。審核小組成員為每份提案評分,並說明每項評分的理由。​​ 
  4. 如有需要,會對投標者進行口頭面談,或提交補充問卷,以便從投標者那裡獲得除書面建議外的額外資料以進行評分。​​ 
  5. 提案分數會求取平均值,並找出平均值最高者。如果適用,則會授予 LBE 優先權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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